山西合合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山西九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山西恒业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41号)和《山西省气象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认定实施细则》〔晋气规发[2024]1号〕要求,取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在资质证到期后如想继续从业,应当在资质证有效期满三个月前,向原认定机构提出延续申请。

?山西合合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山西九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山西恒业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资质证将于2025年9月20日到期,请于2025年5月20日至6月20日期间向原认定机构提出延续申请,超过此时间节点审批系统将无法接受申报,资质证书到期将自动失效。

一、申请方式

?申请资质延续单位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1份报送至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省政务服务大厅二层综合受理区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请于2025年5月20日至6月20日期间登录中国气象局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山西省政务一体化平台进行网上申请,以纸质材料提交完毕和山西省政务一体化平台提交完毕为最终受理完成。

二、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和顺序,装订好纸质申请材料,并编订页码和目录:

(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申请表(见附表1,第1页正面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背面法人手写签字,正反打印在一张纸上);

(二)专业技术人员简表(见附表2);

(三)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

(四)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复印件及技术负责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确认材料复印件(要求见附表7);

(五)检测仪器、设备及相关设施检定或者校准证书复印件(要求见附表4);

(六)检测仪器、设备及相关设施购买发票复印件;

(七)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管理手册复印件(要求见附表5);

(八)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复印件(要求见附表6);

(九)申报资质延续企业需提供近3年内所有检测项目目录清单及近3年内20个项目的详细资料(包含检测合同、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复印件,若近3年内检测项目低于20个,以实际检测数量为准(要求见附表3)

(十)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复印件。

其中第十项申请材料由申请单位自主选择是否提交,不提交的应当附告知承诺书。

三、审查和评审

?山西省气象局受理后,将择期对申请资质延续单位开展现场核查并在太原集中开展申请资质延续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实操考核、技术负责人答辩考核和理论知识闭卷考核,具体考核日期另行通知。

四、结果公布

省气象局审批办依据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综合分析,作出认定结论,报省气象局审定后,作出准予资质延续,降低等级或者注销的决定。

联系人:省政务服务中心气象局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351-7731433

附表:

附表1: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申请表.docx

附表2:专业技术人员简表.docx

附表3:近三年已完成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表.docx

附表4:仪器设备一览表.docx

附表5:质量管理手册要求.docx

附表6: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求.docx

附表7: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证明材料.docx